常州云计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)坐落于江苏 常州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3号楼13层,联系人:吴经理
***在**工作报告中提出:“要科教兴国,重点扶持和发展信息产业。”**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九五”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》(简称《纲要》)明确强调发展以信息产业为发展重点的*三产业,并指出:“要显著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 商城的市场占有率高不高,继续加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。”这充分说明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做商城可以卖很多产品么,是适应我国信息化的国家意志。
目前,我国企业已广泛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经营信息化改造工作。对于用计算机来进行购、销、调、存的统计分析,财务管理 商城,对于条码技术和POS技术,我国企业已不陌生。对于EDI和MRPⅡ等世界良好的信息技术,也有部分企业在使用。企业已体验到信息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,这为信息化营销方式的引入作了很好的铺垫。
保证Internet正常运作的法规并非一片空白。在我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信息方面的法律。它们都零散分布于相关的法律当中,因而,在这些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内讲“立法真空”是不恰当的。只是这些法律在Internet这个领域中实施,在取证、援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,只要有计算机和法律两方面的技术支援,这些法律在虚拟空间是可以实施的。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:
对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《宪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、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等,如我国《宪法》*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等。
对消费者获取信息权的法律保护表现在我国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广告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等,如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*8条规定,消费者都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《**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著作权法》等。
对企业商业信息权的保护体现在我国的《公**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以及关于证券、财务方面的法规等。
以上所举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同Internet营销是没有很直接联系的。但是,它们在客观上为营销的各个利益主体提供了隐私权、获取信息权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**。